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1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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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将201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2014年,区国资委继续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和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之一,与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坚持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廉洁行政,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公开的内容

(一)主动公开

加大公开力度。围绕加强国企监管、业务流程办理、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公开,突出国企改革和社会关注热点,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本年度上传各类工作动态58条,各类信息公开54条,有效完成了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任务。

(二)重大行政决策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及时公开区国资委各类信息等情况。对我委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公示。

二是探索实现重大决策过程公开。围绕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

由相关部门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完善受理、分发、办理、反馈等办理机制,提高事项回复效率。定期梳理分析公众信息咨询情况。

(四)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的责任到人工作机制。东胜区政府门户网站关于东胜区国资委后台的管理建设、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均由专人负责,定期报送。所有对外公布的信息,均严格履行发布前的审批程序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确保信息准确性合法性。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东胜区国资委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东胜区国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东胜区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东胜区国资委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东胜区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程序(试行)》、《东胜区国资委直管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东胜区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东胜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时效性的把握上还有欠缺。三是国资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各部室之间、各部室与企业之间信息交流不够顺畅,出现了信息的漏报、迟报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对促进依法行政、转变作风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通过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二是认真梳理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及时对网站政务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畅通公开渠道,拓宽信息采集范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流程高效运作,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四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务信息要高度重视,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前提下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真正便民、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