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区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5-01-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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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及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 

  联系电话:0477-8380896

  联系地址:东胜区党政大楼三楼西侧311办公室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政务信息公开主要依托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通过“东胜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余条,主动公开了包括物价信息、业务工作、投诉举报渠道等各类信息。“东胜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平台,各类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服务群众等信息全年共计发布信息346条。

  2.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东胜区有关部署要求,解决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好公众的急难愁盼。利用鄂尔多斯市12345 投诉举报平台,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咨询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24年通过鄂尔多斯市12345等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共受理投诉67件,回复率100%,有效地化解了各类消费纠纷和矛盾。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做好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程序。2024年,我委收到依法申请公开6件,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重点工作,主动公开所有应公开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尽上网,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时按质完成平台和专题栏目开设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了服务能力,增强访问体验。同时加强接诉接办管理,及时回应群众的各类咨询、诉求,畅通了政民互通渠道。    

  (六)监督保障

  一是统筹安排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东胜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开展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履行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示质量方面。对主动公开信息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对各项政策的理解运用尚显不足,导致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二是专区建设方面。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创新力不足,公开内容尚需进一步丰富,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力不够,导致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有待提高。三是日常培训方面。政务公开联络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不足,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压实责任担当,强化信息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岗位职责,增强信息公开与服务意识,确保动态信息的及时更新。聚焦民生实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实现信息全面、精准的公开。二是完善机制体制,严守保密底线。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一事一审批”无遗漏。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涉及重大问题、决策,及时有效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透明度。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传播渠道。深入整合利用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网络、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加强宣传,丰富信息内容。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推动我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委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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