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东胜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1-22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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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108699

  联系地址:东胜区财政局办公室 (铁西万融大厦15楼) 

  邮政编码: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全面推动财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和公开化,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区财政局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主抓局内信息公开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1人(兼职)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及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及时报送和更新,全面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二)落实好日常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答复、情况统计、上报及其它日常工作,并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坚决做到了及时公开、办理认真和管理规范。

  (三)抓好制度保障。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我局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工作细则,完善确定了我局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工作职责。调整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学习,及时传达贯彻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9条。其中基层动态13条,财务类信息17条,通知通告18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五)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0件。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由于没有专职人员,以及缺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一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维护工作还不够到位等问题。是政务公开范围覆盖不够,内容公开未常态化,需要进一步拓展延伸。是公开方式灵活性不够,在社会公众互动及专题活动方面还难以满足群众需要,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内容,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统一认识。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及时、准确上网公开,能够方便公众查询。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例会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将涉及全区经济和民生民情的财政信息主动上网公开,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