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兴胜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兴胜街道 发布日期:2024-01-22 10:51
字号:
打印: 保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市政府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兴胜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477-8104602

    联系地址:东胜区兴胜街道办事处

    邮政邮编:017000

  现将我单位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街道微信公众平台、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公租房初审等相关领域信息。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街道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街道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经三级审批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信息平台建设方面。街道和社区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政务事项实现公开可以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向干部群众传达上级和本单位党务及政务上的最新方针政策,避免因传达不及时导致干部群众对方针政策产生误解,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进展。

  信息公开监督政府保障方面

  )信息公开监督政府保障方面。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落实了专职工作人员2名,从而使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办理、有制度保障,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兴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不规范、不具体等问题。2024年,我街道将着力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二加强对信息发布时间点的把控,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加强对信息报送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我单位未产生信息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