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罕台镇人民政府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市政府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东胜区罕台镇党政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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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罕台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罕台“三务”公开监督平台、“魅力罕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332条,其中通过“东胜之窗”门户网站公开2020年度决算报告、2021年度预算报告、政府发文共计12条;通过罕台镇鄂尔多斯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民生监督平台公开各类信息16条;利用“魅力罕台”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304条。同时,我镇结合下乡入户、社员大会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文艺演出和宣传手册开展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宣传,有效确保全镇人民对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的及时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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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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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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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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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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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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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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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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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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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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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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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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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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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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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在上传信息时直接粘贴,导致信息格式错乱,办事的依据多,公开办事的结果少。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信息工作的人员力量薄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方面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具体改进措施:一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尽力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二是增加信息工作人员数量,扩大信息公开培训范围,提升全镇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造良好的窗口服务形象。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镇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