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资料来源:泊江海子镇 发布日期:2024-01-3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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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政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查阅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党政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180038

  电子邮箱:1149079361@qq.com

  联系地址: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308办公室

  邮政邮编:0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泊尔江海子镇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的有关规定,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

  抓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现将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级部门要求,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地点、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信息等,完成乡镇机构职能目录公开工作。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胜区民生监督平台、“亮美泊江海”微信公众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760条,其中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度决算、2023年度预算、政府发文共计10条,利用公众号亮美泊江海发布各类工作动态、政府信息423条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快速传播作用宣传政策法规,提升公众知晓度。通过东胜区民生监督平台公开各类信息32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答复依申请公开内容。2023年我镇全年未收到公开依法申请事项,无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工作,规范“三务”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程序,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网站内容管理规范化,针对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质量的监督和审核,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经审核,2023年度未出现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民生监督平台,镇政府的党务、政府、财务公开栏,亮美泊江海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多渠道广泛宣传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2023年社会群众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好,全年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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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填报内容还不够规范、及时,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业务操作不够熟练,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为了改进存在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作用。

  二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提升相关工作能力,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镇未产生信息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