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0 年度应征入伍优抚安置政策》的通知
资料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12-3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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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2040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应征入伍优抚安置政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0  9 29 

 

 2020 度应征入伍优抚安置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 2020 年征兵命 令和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保质 保量完成2020年征兵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 实际制定2020年度应征入伍优抚安置政策

  优待金发放标准

  (一2020 年从东胜区入伍的东胜户籍义 兵,按照服役年限每年以鄂尔多斯市上年度农牧 民人均纯收入的 1.5 倍发放优待金

  (二2020 年从内蒙古自治区入伍的东胜 籍女兵按照服役年限每年以鄂尔多斯市上年度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 1.5 倍发放优待金

  退役补助金发放标准

  (一2020 年从东胜区入伍赴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以外地区服役满 2 年的义务兵按照其退役 上年度东胜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一 次性发放退役补助金 。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役 且不选择安排工作的义务兵按照其退役上年度 东胜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5 倍一次性发 放退役补助金

  (二2020 年从内蒙古自治区入伍赴新疆 吾尔自治区以外地区服役满 2 年的东胜户籍女 按照其退役上年度东胜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的 2 倍一次性发放退役补助金 。  赴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服役且不选择安排工作的东胜户籍 按照其退役上年度东胜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的 5 倍一次性发放退役补助金

  安置政策

  (一2020 年从东胜区入伍(东胜户籍应征青 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役满 2 年退役后的义 务兵由东胜区人民政府在区属国有企业安排工 ,退役后按照其退役上年度东胜区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一次性发放退役补助金

  (二2020 年从内蒙古自治区入伍赴新疆 吾尔自治区服役的东胜户籍女兵服役满 2 年退 役后由东胜区人民政府在区属国有企业安排工 ,退役后按照其退役上年度东胜区城镇居民 均可支配收入的 2 倍一次性发放退役补助金

  补充说明

  本通知仅适用于 2020 年度从东胜区入伍服 役人员和从内蒙古自治区入伍服役的东胜户籍女 兵,本通知内未作调整事项继续按照《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征兵工作实施办法》(东政发〔2012〕155 号)执行如在优待金退役补助金发放及相关安 置政策等方面有冲突按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