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1 09:25
字号:
打印: 保存: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加快推进东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落地,经研究,成立东胜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马玉清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第一副组长:杨光耀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李晓东 区政府副区长白海宽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李 鹏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许多亿 铜川镇镇长屈光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冯毅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占斌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史茂林 区能源局局长王生荣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向东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贾国玉 区环境卫生事业局局长李笑冰 市规划局东胜区分局局长李 宏 东胜供电分局局长苗秀芬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柴利平 区排水事业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白海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牵头负责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前期手续办理、上级专项资金争取、对接并网发电及其各项综合协调服务工作。区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环境卫生事业局:协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合作模式等内容,共同开展政策对接、资金争取、指标争取及其手续办理等工作。环境卫生事业局负责签订垃圾供应协议,做好垃圾供应保障。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并督促建设单位按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及其征地拆迁工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市规划局东胜区分局: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手续及其选择工作。铜川镇政府:配合国土局开展征地拆迁等工作。东胜供电分局:负责项目电力保障等工作。区排水事业局:负责项目运行所需中水的保障等工作。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职务的自行代替。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