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制度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3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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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机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查办法

  (一)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对于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不作为及违法违纪等现象进行全区通报。

  (二)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督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投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等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477838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