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办发〔202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东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东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韩 涛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建功 政府副区长
成 员:白海宽 罕台镇镇长
高 慧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杜继宽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程飞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高志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文斌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生荣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张 勇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屈光荣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袁志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伯军 区商务局局长
李聿刚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呼占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铁慧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国琦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康忠荣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訾永斌 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贾国玉 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苗 旺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闫 旻 铜川镇镇长
刘 海 泊尔江海子镇镇长
苏 鹏 诃额伦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孙国权 交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淑云 公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康小平 林荫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焦光林 建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倪世忠 富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利军 天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衣丽杰 巴音门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 军 兴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白晓燕 纺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韩 啸 民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永平 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吕 洋 共青团东胜区委员会书记
张 丽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贾国玉兼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的总体工作要求、具体安排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部门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加强督促检查。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副组长或其委托的成员单位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它有关部门参加。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履行主体职责,要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共同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今后,除区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