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供热源网分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0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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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政办发〔2021〕3 号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区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供热源网分离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1 月19 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供热源网分离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供热管理体制,提升城市供热保障能力,优化城市供热资源,解决东胜区供热领域突出问题,试点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供热体制改革,组建供热企业,加强规划设计,优化供热结构,推进热源、热网建设,逐步淘汰燃煤供热锅炉。推进国电、蒙泰、大兴三大热源企业供热主管网互联互通,实现环网互补、资源互补、热量互通,达到水力平衡,解决供热末梢区域供热不达标、小区二网更新维修维护推进难、新入网用户协调难等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供热体制科学合理、热源环保充足、热网互联互通、供热质量安全可靠、供热服务高效便民的供热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一规划、面向市场、分类实施原则。强化政府在供热领域的主导作用。由区
  住房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以新组建的供热企业为主体,按照优先整合、购并并举的方式,对城市区域内的供热企业进行源网分离整合。
  (二)分类整合原则。按照供热企业性质、经营面积进行整合。对于国有供热企业采取划转、入股和其他方式进行整合;对于供热面积在100 万平方米以下的非国有供热企业,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采取收购的方式进行整合;对于供热面积在100 万平方米以上的非国有供热企业,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采取收购、入股及其他方式进行整合。所需资金由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同时由住房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国有企业实施市场化运作等融资手段解决。
  (三)边整合边清算原则。在清算的同时,同步开展整合工作,确保不影响城市正常供热。
  三、供热现状
  (一)供热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东胜区共有供热企业8 家,其中,热电联
  产供热企业2 家(国电、蒙泰),自备电厂供热企业1 家(鄂绒热电),区域锅炉供热企业2 家(大兴、巨鼎),购买热源供热企业3 家(惠和、金洲、东蒙)。按企业性质划分,国有企业2 家(中央企业1 家,区属企业1 家),非国有企业6 家;按供热面积划分,100万平方米以上6 家,100 万平方米以下2 家。
  (二)现状分析及存在问题
  1.供热安全稳定方面。由于东胜区供热管网建设的历史原因,造成供热管网各自为政、相互交叉,热网单独运行,互不相连,不能合理有效调配供热能力,既造成重复投资,又浪费了市政公共资源。这种供热模式缺乏安全性及可靠性,系统内唯一热源一旦出现故障,将没有其他热源予以补充,就会产生大面积停暖等问题。
  2.一管到户方面。一是当前东胜区供热公司只服务到换热站,二次供热管网无人维修维护,因二次管网破裂导致停热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二是自建换热站无人管理。所属供热公司收取暖费后,不承担其本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运行费用,居民除了缴纳暖费后还需承担换热站的水、电及管网维护等费用,造成同城居民不同待遇,信访矛盾突出。
  3.收费方面。《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征收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府发〔2012〕77 号)文件精神“供热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管网建设费”。目前,我区管网建设费的收取不够规范。同时,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胜地区及康巴什新区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鄂府函〔2008〕355 号)及《鄂尔多斯市物价局关于东胜地区及康巴什新区集中供热销售价格的通知》
  (鄂价发〔2008〕152 号)文件精神,采暖期居民供热价格为20.5 元/平方米,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为
  居民补贴6.00 元/平方米。历年补贴兑付困难,供热企业反映强烈。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为保障供热安全,统筹推进供热源网分离工作,成立东胜区供热源网分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凤云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何万智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杨光耀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解怀君 区政府副区长
  李晓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白海宽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俊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志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玉君 区审计局局长
  谈盟源 区国资委主任史茂林 区能源局局长
  王生荣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局长
  赵 区城乡规划综合
  服务中心负责人
  訾永斌 区住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金良 区住房综合服务中心
  分管负责人
  郝玉军 区惠和供热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推进供热源网分离工作,调度指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訾永斌同志兼任。
  五、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摸底排查,制定工作方案。对源网分离的供热企业面积、资产、人员、管网、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进行清查核实,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建立工作台账。结合东胜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工作开展。
  牵头单位:区住房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城乡规划综合服务中心,惠和供热公司
  完成时限:2021 年2 月1 日前
  (二)组建供热企业,推进供热企业整合。按照“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定第三方审计评估单位。由选定的第三方审计评估单位对各供热企业涉及的热源厂、热网、换热站及供热相关的经营性资产等进行审计、评估。组建
  新的供热企业,对被整合的供热企业资产先行进行接管,同步进行审计、评估、收购等工作。对原有供热企业人员按工作需要进行统一调配,保证人员合理分配。
  牵头单位:区住房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城乡规划综合服务中心,惠和供热公司
  完成时限:2021 年6 月1 日前
  (三)推进管网建设,实现管网互联互通。按 照“源网分离、统一调配、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新组建的供热企业对城区供热管网进行优化整合, 通过构建环网,实现城区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同时,加强供热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完善供热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在采暖季前具备正常供热条件,采暖期实现正常供热。逐步建立起运转高效、保障有力、资源节约的新型供热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住房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市
  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城乡规划综合服务中心, 新组建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1 年10 月1 日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供热企业源网分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高质、高效完成源网分离工作。
  (二)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资金;二是争取自治区政府供热管网改造和撤并整合小锅炉补助资金;三是市场化运作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三)强化监督。建立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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