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的通知
资料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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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2155

 

 

区直各有关部门:

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承担指导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落实,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职能。根据《市场


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市监价竞字〔2021〕489号)有关要求,现将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调整如下:

一、调整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二、调整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

三、调整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由司法局、公安分局、教育体育局、工信和科技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税务局、能源局、医疗保障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金融办、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社局、代建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和部门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附件:1.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2.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1

 

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1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7]18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协调、指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单位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及时衔接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四)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司法局、公安分局、教体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税务局、能源局、医疗保障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金融办、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人社局、代建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配合上级部门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单位进行调查,负责工作的对外联系,组织宣传培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推动信息公开发布,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推进制度不断完善,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以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等部门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情况。

附件2

 

东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人: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袁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呼占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刘文斌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林伯军  区商务局局长

   员:郭宝霞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区司法局局长              

刘志勇  区公安分局政委

          王永平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区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苏文光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张永平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晨波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祁瑞峰  区水利局副局长

          张学东  区农牧局副局长

          赵东升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田东明  区国资委副主任

   区税务局副局长

          蔺守忠  区能源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竣然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白学文  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永刚  区金融办副主任

张惠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孟玺良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雄伟  区人社局副局长

   区代建中心副主任

张雄飞  区公共交易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