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 发布日期:2022-04-1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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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办发〔202147

 

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文旅公共发202032号)的部署要求,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属于区社会事业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韩  涛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副组长:刘慧彬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张  俊   区政协提名副主席人选、区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局长

白海宽  罕台镇镇长

杜继宽  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程飞鹏  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桂莲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文斌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屈光荣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占斌  区工信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特木热  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高云胜  区财政局局长

王生荣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高志亮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聿刚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呼占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魏牡丹  区总工会主席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书记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铜川镇镇长

   泊江海子镇镇长

孙国权  交通街道办事处主任

温永华  公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康小平  林荫街道办事处主任

焦光林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倪世忠  富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利军  天骄街道办事处主任

   兴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晓燕  纺织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淑云  民族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永平  幸福街道办事处主任

   诃额伦街道办事处主任

衣丽杰  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李聿刚兼任,办公室负责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日常工作,承担统筹安排、协调调度、任务分解、汇总上报、检査指导、督办落实以及领导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创新发展工作。

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另文通知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政策方针。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建设。负责推动新闻出版广电领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区创新发展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全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范畴。负责协调推动面向未成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负责将文化志愿服务纳入志愿服务范畴。

(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编制工作。

(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统筹全区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四)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课外教育基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全区农村中小学建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负责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负责参与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共建共享。

(五)区工信和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文化领域全区科技创新项目。

(六)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将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全区民族工作整体规划和发展战略,协助推进全区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研究制定全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保障机制。

(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做好全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九)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将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推进城镇新建住宅区文化设施建设。

(十ー)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规划、政策。负责协调推进示范区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并实施。

(十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协调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体系建设,推进质量诚信、质量统计监测体系和品牌建设,助推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十三)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推动全区科学知识普及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机融合,推动科技馆免费开放。

(十四)区总工会:负责推进全区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参与制定推进全区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免费开放工作。

(十五)共青团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负责协调推进青少年文化志愿服务,参与推进未成年人文化建设。负责推动全区共青团系统所属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十六)区妇女联合会:负责推进家庭文化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工作,统筹指导妇女儿童文化权益保障工作,参与推进文化志愿服务。

(十七)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统筹指导残疾人文化权益保障工作,支持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三、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二)议事程序。协调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委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的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请示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1天通知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讨论、协商一致”的原则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三)议事例会。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需要列席会议的单位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归档管理,需要上报和下发的要整理形成文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