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04-1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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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21〕36

各园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11〕6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东胜区责成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境内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摸底调查,并经专家组集体评议,现将鄂尔多斯短调民歌等18个项目列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东胜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东胜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