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2701011743985C/2026-2964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东政办发〔2017〕1号
成文日期 2017-01-09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2701011743985C/2026-2964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东政办发〔2017〕1号
成文日期 2017-01-09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胜区加强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料来源: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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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东胜区加强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东胜区加强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

  为规范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我区已于2009年在所有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统计工作站,配备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根据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局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为核心,按照统计工作“依法、全面、客观、及时、高效”的要求,以及我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总体部署,以加强指导、示范引导、检查督导各项措施为抓手,不断改善基层统计工作环境,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提高基层统计服务能力,着力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长效巩固机制。

  二、建设任务

  2017年1月底前完成12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任务。

  三、建设内容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国家统计局《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对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坚持高标准原则,全力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一)机构

      1.各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统计站。

      2.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有统计站标牌、统计人员桌签。

  (二)人员

      1.镇、街道办事处要有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要配备2-3名专兼职统计人员。

      2.为配合镇、街道办事处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各村、社区应配备一名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

      3.为保证基层统计队伍稳定,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统计部门同意。

  (三)硬件

      1.各统计站要有适应统计工作要求的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等办公设备。

      2.各统计站要有专线连接统计内网,保证统计数据网络上报和统计信息网络共享。

  (四)业务

      1.各统计站要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类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及常规统计调查任务。

      2.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同时要建立不低于5年的数据电子档案,实现统计资料电子保存、查阅、服务。

      3.维护本辖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对本辖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4.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内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协助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报告。

  (五)制度

     各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要建立健全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

     1.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

     2.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3.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4.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

     5.统计人员考核制度;

     6.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7.网络管理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7年1月12日前)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整体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月12日-1月20日)

      1.建设阶段。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对照本方案的建设内容,按照“查漏补缺、全面提高”的原则,借鉴过去基层基础建设“五星级”达标工作经验,严格建设标准,精心打造统计站。

      2.督查阶段。建设期间,区人民政府将责成区统计局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办事处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1月20日-1月底)

      区统计局将在1月底前对各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2017年对各镇、街道办事处的目标管理考核中。

      五、组织保障

      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分类分项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整体谋划。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深刻认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以对统计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实施方案制定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

  (二)以奖代补,激励扶持。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确保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对按时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的将适当给予奖励。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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