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2955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19〕7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2-09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29554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东政办发〔2019〕7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2-09 |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机制》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科学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第178号主席令)文件要求,建立东胜区重大气象灾害中小学停课、建筑工地矿山停工、道路交通停运、旅游景区易燃易爆场所停业预警机制,确保出现重大极端灾害性天气时及时有效应对,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城市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东胜区重大气象灾害中小学停课、建筑工地矿山停工、道路交通停运、旅游景区易燃易爆场所停业预警机制
2.东胜区重大气象灾害中小学停课、建筑工地矿山停工、道路交通停运、旅游景区易燃易爆场所停业指南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政策解读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