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29373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东政发〔2019〕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1-11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29373 |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东胜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东政发〔2019〕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1-11 |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事宜的批复
区国资办: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请示》(东国资报〔2019〕1号)已收悉。按照国有资本收益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鄂尔多斯市绿动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照企业净利润20%比例上缴。请各有关单位按程序组织办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政策解读






蒙公网安备 15060202000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