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资料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5-03-2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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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室、队、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责任,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按《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市统计局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年度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制定《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本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从20254月开始到11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执法监督检查流程、主体及方式

  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将“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及时公示检查对象名单、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等,保证执法检查工作全程公平公正公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一)执法监督检查流程

  1.拟定执法检查计划。

  2.执法检查程序:送达《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 出示统计执法证;告知检查对象和有关单位相关权利、义务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现场检查取证;制作执法文书;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的相关情况;结束检查。

  3.提交执法监督检查报告。

  4.资料归档。

  执法监督检查主体及方式

  1.开展常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上级统计部门移交、部门移送、群众举报、各室、队、中心反馈等渠道获得的统计违法线索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按照东胜区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结合东胜区“四上”企业实际情况,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推行“进一次门,查多事项”,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执法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执法监督检查范围

  涵盖东胜区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等专业执法检查比例不高于东胜区“四上”企业范围总数的5%(具体数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执法监督检查批次不高于6次。

  (二)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指标依据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要求设定,主要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限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中限额以上个体经营户的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为检查指标,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增加其他统计指标作为执法检查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执法检查工作,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高效完成2025年执法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压实统计监督责任。主动接受上级统计机构的监督,有效推动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质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

  (三)严守纪律要求。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服从安排、认真负责、保守秘密、吃苦耐劳,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统计局2025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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