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5-1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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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二)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1.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称“一单”)。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承担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监管事项进行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计划清单,明确抽查事项、抽查依据。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数据库(统称“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根据监管对象准入和退出情况,实时调整、补充,确保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

  3.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统称“一细则”),具体包括:抽查原则、抽查任务、抽查方式、抽查结果公示等,形成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制度,方便基层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程度。

  三、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时间及抽查数量。7月30日前,在金融、保险、物业服务行业中抽取10户企业,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资、社保规定情况。11月30日前,在餐饮、纺织行业中抽取10户企业,检查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权益情况。             

  (二)随机抽查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三)抽查检查方式。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抽查检查结果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网络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未公示视为抽查检查未完成。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

  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东双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局“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计划,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名单,并在名单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派发至执法检查部门。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检查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执法检查人员应如实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按照“一次一档”原则归档保存。采取实地核查的,应由被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检查情况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签字见证。

  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

  附件 1.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双随机”

  抽查工作计划(部门内)

  2.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联   

  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5.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部门内).xls
附件2: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
附件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附件4: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xls
附件5: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