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资料来源:泊尔江海子镇 发布日期:2024-04-0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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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稳定,依法行政。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发展以煤炭开采利用、特色工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3.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农村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集镇建设,提高城镇聚集人口的能力,改善投资环境,服务大项目建设的需要。

  4.加大劳动力的培训转移。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村实用技术等针对产业发展所需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5.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加强镇区内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6.保障镇区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监督各类经济组织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7.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负责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8.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

  9.为全镇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全面服务,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和科技培训服务,提高劳动者素质。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政机构

  设置党政机构5个,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三事业单位

  设置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1.党群服务中心(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承担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设置、安排和调度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党员的联系、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综合便民审批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局受镇人民政府和东胜区有关部门委托,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和东胜区有关部门委托镇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3.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承担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办公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海畔村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7-8180038

  负责人:高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