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批前公示(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 I-01部分地块)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6-07-2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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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批前公示

建设单位

或个人

鄂尔多斯市亚豪博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块名称

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

I-01部分地块

地块

位置

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规划三路南、经三路东、经四路西

联系

电话

陈学智18347309556

项目概况

该地块于2010年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编号为150602201000489号Q),用地面积为11623.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并依据该条件出让给鄂尔多斯市亚豪博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6352.86平方米土地,该公司于2012年取得土地证,截止目前未开工建设。该公司现申请依据法律法规、现行控规及相关规范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用于方案审批。经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2026年第15次党组会研究,同意依据企业申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近期建设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鄂尔多斯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版)出具城镇开发边界内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规划条件依据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版)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

建设用地面积

6280.06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

商业用地

兼容

--

兼容比例

--

停车泊位

《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版)

容积率

≤1.8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

≤30米

出入口方向

具体出入口位置在方案阶段

经专家论证确定

日照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版)

建筑物

退让

北侧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东侧退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西侧退道路红线不小于20米;南侧低多层退地界不小于10米,高层退地界不小于18米。退线中未明确的执行《鄂尔多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修订版)。

公示说明

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仔细阅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

2、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3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3、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后需按照条件指标变更土地手续。















公示单位及地址: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铁西管委会16楼1615) 受理电话:0477-8329561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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