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尔多斯市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海业景园10#配套用房增设换热站、东侧新增大门及警卫室的公示
关于鄂尔多斯市海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海业景园10#配套用房增设换热站、东侧新增大门及警卫室的公示
依据《中共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党组关于研究近期重点业务工作事宜的会议纪要》[2025]20号,鉴于该项目为保交楼项目,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10#配套用房增设换热站205平方米、东侧新建大门及警卫室35.2平方米,建筑高度7米。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变更事宜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3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3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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