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申请11号楼商业变更为社区服务用房的公示

该项目位于纺织街北、兴胜路东,现状山水文园小区11号楼,山水文园小区是2010年由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11号楼元审批建筑面积685.3平方米,其中500平方米为社区活动中心、185.3平方米为商业。现经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同意将185.3平方米的商业变更为社区活动用房。
经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按照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林荫街道办事处意见,同意将185.3平方米的商业变更为社区活动用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3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3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