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
资料来源:东胜市场监管 发布日期:2023-08-23 21:22
字号:
打印: 保存:
  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不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东胜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配合教体、文旅、科技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收费、明码标价、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组织开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高度重视,强化部署。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校外培训“监管护苗”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工作的重要性,把校外培训“监管护苗”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工作日程,始终坚持“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积极配合教体、文旅、科技等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任务明确,加强监管。按照通知的要求,重点开展价格监管相关检查,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对所售课程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对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一并进行检查。同时,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聚焦广告、不正当竞争、合同示范文本推广等领域开展工作。一是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监管,监督新媒体、公共场所、学校周边等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二是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积极配合教体、文旅、科技等主管部门开展校外培训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工作,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率,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加强不正当竞争执法,关注校外培训市场的竞争状况,开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虚假原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注重维权,化解纠纷。畅通“12315”消费维权渠道,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相关投诉,对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受理,仔细核实,迅速执法,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过程中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次,检查辖区的校外培训机构12家,监测网络平台广告3条次。因明码标价不规范,当场整改3家。今后,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