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事关过敏性鼻炎、“两病”及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资料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4-0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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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轻城乡居民过敏性鼻炎、“两病”的就医负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对鄂尔多斯市参保人员相关费用报销政策做以下规定和调整

  过敏性鼻炎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报销范围

  保障范围

  患过敏性鼻炎(包括其他慢性鼻炎)的参保城镇居民

  待遇标准

  不设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按70%报销,年度封顶线700元

  备案管理

  需在鄂尔多斯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凭诊断备案,备案后实行直接结算

  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报销待遇调整

  保障范围

  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城镇居民

  待遇标准

  不设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就医费用按70%报销,年度封顶线700元

  说明

  备案管理参照以前规定执行

  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用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保障范围

  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

  不设定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全额据实支付,与年度住院报销共享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