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嘎查村的公示
资料来源:东胜区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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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通字〔2023〕26号)要求,在各旗区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对报送的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逐一进行了联合评审,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东胜区2个拟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村,分别是泊尔江海子镇海子湾村为中央级拟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村,铜川镇枳机塔村为自治区级拟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村。现将扶持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东胜区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公示时间:4月19日—4月26日

  监督电话:0477—8380632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沙日乌素路17号602室

  邮箱:dsfpb2004@sina.com

  东胜区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