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第二批拟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的公示
资料来源: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07-0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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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初步审核稳岗返还企业364家,涉及职工9908人,拟返还金额为3921412.69元。中小微型企业按上年度(2023年)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型企业实施。后期如发现严重失信企业、不符合当地环保政策的企业、僵尸企业和裁员率超过规定比率的企业将不予发放。 

  现将初步审核的364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或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受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保密。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 

  受理部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B311 

  联系电话:0477-5125903 

  电子邮箱:dsqsybx@163.com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日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稳岗返还补贴发放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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