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方式
资料来源: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2-1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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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脱贫人口。在东胜区境内创业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享受创业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在申请贷款时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申请条件: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贷款额度及期限:

  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贴息方式:

  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LPR是指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150BP为1.5%。

  报名渠道:

  ①微信报名。关注“东胜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创业担保贷款报名。

  ②人社综合受理窗口受理。

  ③网厅报名。电脑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nmrsw)—网上办事—个人登录—就业创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对应附件后暂存并提交。

  咨询电话:0477-51237715123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