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拟在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内建设奇瑞鄂尔多斯生活配套设施项目,现已委托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基本概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奇瑞鄂尔多斯生活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中北部(Z-03-01地块),北距东胜城区约10公里,南距康巴什新区约9公里,交通较为便捷。
建设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35267m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190388 m2,公共建筑用地面积37137 m2,道路用地面积56551 m2,公共绿地面积51191m2。总建筑面积53.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42.6万平方米,地下面积10.8万平方米,住宅面积40.8万平方米,商业、学校等服务保障面积1.8万平方米。项目规划居住4500户,停车位4300个,地上容积率1.27,建筑密度10.04%,绿地率35%。项目总投资为252840万元,建设期为3年。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工程建设期对于环境的影响比较单一,主要表现在土建工程和施工期设备安装等环节产生的噪声和扬尘影响。由于本项目的施工期比较短,随着工程的结束产生的噪声影响随之消失。在施工期经常洒水,防止扬尘,夜间停止施工,防止噪声污染。
本工程在生产运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和出入车辆排放的废气。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最终进入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固体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停车场排放的废气,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制定交通行车路线,确保行车路线畅通,减少汽车在停车位运行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同时加强环境绿化,如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少污染。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最终进入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各废气产生环节都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洒水、盖布、封闭式装卸车间等。各主要噪声源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主要为物流配送垃圾、生活垃圾等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本报告书认为,在全面落实环评中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在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中北部(Z-03-01地块)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以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将您所需要信息告知索取的信息:
联系人: 王树成
联系电话:18647179898 电子邮件:38583462@qq.com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联 系 人:鲍思语
联系电话:0477-8183898
电子邮件:baosiyu@mychery.com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