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东胜区凤龙食品批发销售部)
东市监执字〔2026〕12号
现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涉及东胜区凤龙食品批发销售部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如下:
一、抽检情况
1.产品名称:农村粉条(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6.04.23,抽样日期:2026年4月27日,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2.产品名称:248g农村粉条,生产日期:2026.04.24,抽样日期:2026年4月27日,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二、处置情况
东胜区凤龙食品批发销售部对该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停售,并对已销售的食品立即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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