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
东市监执字【2025】37号
现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涉及东胜区横森九玖惠超市(个体工商户)等2家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1.样品名称:精制粉条,生产日期:2025.07.10;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样品名称:罗国栋380克蹦蹦菜,生产日期2025.04.30;检验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3.样品名称:农村粉条,生产日期:2025.07.14;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处置情况
东胜区横森九玖惠超市(个体工商户)和内蒙古咸和科技有限公司对该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停售,并对已销售的食品立即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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