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东胜区满旺超市)
鄂东市监字【2025】18号
现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涉及东胜区满旺超市商店(个体工商户)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沃柑,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苯醚甲环唑项目;②芒果,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噻嗪酮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满旺超市商店(个体工商户)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附件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4,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不予立案。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满旺超市商店(个体工商户)已经向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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