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香蒙溢)
东市监执字[2024]55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抽检的1个食品旗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农村粉条,生产日期:2024年4月21日,样品数量:6袋;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机构: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农村粉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香蒙溢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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