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俊玲米老鼠超市)
东市监执字〔2024〕34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俊玲米老鼠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绵白糖,生产日期:2023年8月17日,购进:40袋;抽样数量:10袋,备样数量:4袋,检验不合格项目:还原糖分,总糖分项目不符合GB/T 1445-2018《绵白糖》要求;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俊玲米老鼠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T 1445-2018《绵白糖》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俊玲米老鼠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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