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物美新百超市)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4-09 10:08
字号:大中小
打印: 保存:
  东市监执字〔2024〕12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猕猴桃凉果,购进日期:2023年9月18日购进:10kg;抽样数量:1.862kg,备样数量:0.6kg,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官方微信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端

便民热线

智能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