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的通告(物美新百超市)
东市监执字〔2024〕12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的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猕猴桃凉果,购进日期:2023年9月18日,购进:10kg;抽样数量:1.862kg,备样数量:0.6kg,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猕猴桃凉果,购进日期:2023年9月18日,共销售6.996kg,违法所得:500.9元,鄂尔多斯市物美新百超市有限公司得知其经营的被检批次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立即停止销售,制定召回计划,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召回。
三、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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