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小曹食品加工店)
东市监执字〔2023〕0036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小曹食品加工店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米凉粉,生产日期:20230607,抽样基数:250kg,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小曹食品加工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三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小曹食品加工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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