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联顺朋伙超市)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9-0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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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监执字〔2023〕028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区抽不合格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联顺朋伙超市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粉条,购进日期:2023年05月11日抽样基数:3.2KG;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纳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等4项; 检验机构: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联顺朋伙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粉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联顺朋伙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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