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资料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3-29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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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市监执字〔2023〕020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所”抽检的8袋麦香酥麻花抽检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糖精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东胜区麦香酥食店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麦香酥麻花 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0日 抽样基数:15袋;检验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 检验机构: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所。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东胜区麦香酥食店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东胜区麦香酥食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东胜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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