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地块情况
M街坊四个地块位于罕台镇旅游专线南、纬二路东、蓝天路西、东二环路北,分别为M-02-01地块、M-03-03地块、M-07-01地块、M-08-01地块。M-02-01地块净用地面积为18.04公顷、M-03-03地块净用地面积为17.09公顷、M-07-01地块净用地面积为14.15公顷、M-08-01地块净用地面积为8.93公顷,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现状)。地块现状已建成106 栋建筑物,建筑物主体基本完工。
二、调整原因
该项目现状为孟克烛拉特色餐饮区项目,已建成建筑物106栋,共涉及四个地块。拟调整地块从2009年开始建设,于2011年因经济危机资金断链而导致停工至今,大量资金被建设所侵占,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资产资源的浪费,对东胜区的经济发展、土地使用及城市形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盘活闲置资产、解决存量问题,推动我区职业教育发展,拟在罕台镇打造一处产学研一体的综合性全产业教育基地,创办一所民办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学院,培养面向地区服务当地社会产业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调整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四)《鄂尔多斯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四、拟调整内容
拟将以上四个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经济技术指标最终以审定的控规修改方案为准。
五、征求意见单位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六、征求意见方式及地点
(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www.ds.gov.cn)
(二)规划修改地块现场
(三)项目所在街道或社区公告栏
七、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10日
八、意见反馈
(一)若您需对该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规划调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寄公司收件注明时间为准。
(二)若您认为是该地块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地块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三)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征求意见期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四)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征求意见期满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东胜铁西区万融集团13楼1319
联系电话:0477-314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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