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公 示 牌
建设单位或个人 |
鄂尔多斯市永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景颐苑商住小区西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并补办26号商住楼及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联系电话 |
1564871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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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根据【2019】4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同意该项目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规模:整体地下1层停车场、设备间及戊类库房;壹栋地下2层戊类库房,地上17层局部2层裙房商住楼(Z-26#商住楼);贰栋地下1层附属用房,地上24层局部3层裙房商住楼(Z-18#、Z-19#商住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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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
土地面积约2.37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约9.43万平方米 |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约2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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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3.14 |
建筑密度 |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28.98% |
绿地率(其中集中绿地面积) |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16.23% (绿地面积3842.09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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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配套要求 |
配套有社区活动用房418.02平方米(位于19号楼4层)、物业用房418.02平方米(位于19号楼5层)、 水冲公共卫生间69.56平方米(位于19号楼1层)、警卫室1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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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划要求 |
根据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采用绿建斯维尔日照分析Sun2016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1.本项目共有住户421户,此次变更部分及26号楼共有253户住户,26号楼有3户(西单元一层西户、东户,西单元二层西户)不满足大寒日3小时以上日照要求,18号楼有10户(东单元四层东户,东单元五至十三层东户)不满足大寒日3小时以上日照要求、19号楼有16户(六至十一层中户及东户,十三层中户)不满足大寒日3小时以上日照要求。 2.拟建建筑对北侧东园新村3号楼、8号楼无影响。对东园新村C号楼、2号楼、7号楼有效日照时间缩短,但影响后满足大寒日3小时日照要求。 3.拟建建筑对西侧的望兴园项目D、E、F楼均无日照影响。 4.拟建建筑对西北侧紫金苑1号楼、2号楼、3号楼有效日照时间缩短,但影响后满足大寒日3小时日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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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监督电话:0477-3141629 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