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公示(鄂尔多斯市永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景颐苑商住小区西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并补办26号商住楼及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发布日期:2019-12-0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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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个人

鄂尔多斯市永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景颐苑商住小区西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并补办26号商住楼及地下停车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

15648717777

建设规模

    根据【20194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同意该项目变更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规模:整体地下1层停车场、设备间及戊类库房;壹栋地下2层戊类库房,地上17层局部2层裙房商住楼(Z-26#商住楼);贰栋地下1层附属用房,地上24层局部3层裙房商住楼(Z-18#Z-19#商住楼)。

总用地面积

土地面积约2.37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约9.43万平方米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约2万平方米

容积率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3.14

建筑密度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28.98%

绿地率(其中集中绿地面积)

整体西地块方案变更后16.23%   

(绿地面积3842.09

平方米)

公建配套要求

配套有社区活动用房418.02平方米(位于19号楼4层)、物业用房418.02平方米(位于19号楼5层)、

水冲公共卫生间69.56平方米(位于19号楼1层)、警卫室15平方米

其他规划要求

根据深圳市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采用绿建斯维尔日照分析Sun2016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1.本项目共有住户421户,此次变更部分及26号楼共有253户住户,26号楼有3户(西单元一层西户、东户,西单元二层西户)不满足大寒日3小时以上日照要求,18号楼有10户(东单元四层东户,东单元五至十三层东户)不满足大寒日3小时以上日照要求、19号楼有16户(六至十一层中户及东户,十三层中户)不满足大寒日3小时以上日照要求。

    2.拟建建筑对北侧东园新村3号楼、8号楼无影响。对东园新村C号楼、2号楼、7号楼有效日照时间缩短,但影响后满足大寒日3小时日照要求。

    3.拟建建筑对西侧的望兴园项目DEF楼均无日照影响。

    4.拟建建筑对西北侧紫金苑1号楼、2号楼、3号楼有效日照时间缩短,但影响后满足大寒日3小时日照要求。

                 

监督单位: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监督电话:0477-3141629       2019129日——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