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下达党组织建设资金1779万元
资料来源: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3-26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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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活动场所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扎实推进我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行[2024]76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财行[2024]77号)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行[2024]90号)近日,东胜区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1779万元。该资金用于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督促用款单位,不得挪用、挤占、截留或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的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