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示东胜区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包保、包联、监管巡查等责任人信息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矿安〔2022〕70号)要求,现将东胜区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包保、包联、监管巡查等责任人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矿日常监管主体包保、包联、监管巡查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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