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东胜区城乡居民2024年度参保缴费指南
资料来源: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9-1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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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
  具有东胜区户籍的城乡居民、非东胜区户籍的我区在校(园)学生以及持有我区居住证且未在其他地区参保的异地户籍人员。异地户籍人员参加我区医保需承诺未在其他地区参保。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享受双重待遇。
  二、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4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三、集中参保期是什么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0日为集中参保期。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缴费参保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动态调整的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当年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和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不设置待遇等待期。其他人员可以按集中参保期缴费标准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四、有关人群缴费参保有哪些优惠政策?
  1.政府全额代缴费人员。具有我区户籍的特困人员(含五保)、孤儿、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含动态调整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2.政府部分代缴费人员。具有我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含动态调整人员),实行“先缴后补”缴费模式,参保人员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区民政局、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按每人350元标准集中进行补助。
  3.在校(园)学生自行缴费参保,由学校(幼儿园)做好组织动员和信息统计工作。
  4.参保人员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就高原则补助,不重复补助。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代缴人群身份确认及资助参保费用的落实工作。涉及资助参保对象人员身份动态调整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通报医保部门并落实资助参保费用。
  五、2024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参保是如何规定的?
  2024年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登记按照户籍地管理原则,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90天)内可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全额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出生次年,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登记,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规定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
  六、城乡居民参保应如何缴费?
  方法一:
  1、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胜区医疗保障局”,点击关注。
  2、点击公众号服务栏 “ 自助办理”,“医保缴费“
  3、跳转后点击我要缴费。
  4、填写缴费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后点击下一步。
  5、选择税务自主缴费或人社医保核定。
  6、缴费年度选择2024年,应缴金额为400元,并点击提交。
  7、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8、确认支付后缴费成功。
  方法二:
  
  七、各服务点联系电话
  东胜区医疗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477-5115701
  东胜区税务局:0477-8188260
  罕台镇:0477-3885018
  铜川镇:0477-2292776
  泊尔江海子镇:15947739003
  兴胜街道办事处:0477-8105921
  民族街道办事处:0477-3154093
  幸福街道办事处:0477-8112810
  富兴街道办事处:0477-8507155
  诃额伦街道办事处:0477-8570919
  建设街办事处:0477-2774031
  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0477-8358530
  纺织街道办事处:0477-2290312
  天骄街办事处:0477-2219619
  交通街办事处:0477-8113183
  林荫街办事处:0477-8538322
  公园街办事处:0477-839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