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资料来源: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8-26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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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鄂尔多斯市唯尔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12号街坊1号楼

型:有限责任公司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玉栓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6826日至2026910日(拾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话:0477-8575465

受理人姓名:李语洁

     址: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二楼209

     编:017000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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