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设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远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公示
资料来源: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7-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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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23〕106号),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经综合评审等程序,同意设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远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公示内容如下:

一、同意设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远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并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人社民315060250001209号。办学许可有效期3年,职业培训学校需在办学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审批机关提交继续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相关材料。

学校实行董事会制度,呼斯楞图任董事长兼校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学校属于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经费自筹,无国有性资产,举办者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学校办学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东环路7号锦厦国际商务广场1号楼1301室。 

学校办学范围(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4-07-05-03。

批准培训层次:初级。

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远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招生、教育教学、师资队伍、资助管理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加大对其政策指导和支持力度,规范学校管理,加强学校宣传,推动学校招生,促进学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高水平发展。

三、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远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成立后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依法、规范办学。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发挥学校党组织先进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办好人民满意、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技工教育。要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认真做好招生、就业、教学和学生管理等工作。要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行工学一体化技工教育育人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教师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

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远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专业类别等发生变更应向审批机关申请批准。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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