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对信恒财税(鄂尔多斯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公示
我局于2024年2月26 日受理了信恒财税(鄂尔多斯市)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信恒财税(鄂尔多斯市)有限责任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三、办公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国电西金水源文青苑27号附82号底商
四、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郝江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MADBHYH712
六、专职人员:郝江 杜月 张鑫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设立条件规定,以上三人应为信恒财税(鄂尔多斯市)有限责任公司专职人员。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于2024年3月12日前来电0477-8360530或来信至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社会事务室反映。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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