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对内蒙古铭康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公示
资料来源: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3-02-1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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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3年02月09日受理了内蒙古铭康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名称:内蒙古铭康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三、办公场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东街27号金色阳光大酒店6层603号

  四、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康禄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MAC5J1YQ9N

  、专职人员:杨惠 康禄 康彩霞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设立条件规定,以上人应为内蒙古铭康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专职人员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于2023年02月24日前来电0477-8360530或来信至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社会事务反映。

       东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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