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东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资料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2-11-2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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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霞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快推进我区0-3岁幼儿早期教育托育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幼儿早期教育主管部门是区教育体育局,幼儿托育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其中,涉及区市场监督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执法大队等部门监督指导。
  二、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基本原则。
  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安全健康,科学规范。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我区目前幼儿园向下延伸托育服务的机构共19家,民办托育机构共14家,倒闭1家,关停1家,正在营业的共12家。
  1.落实支持政策。根据《东胜区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21] 17号)文件精神,我区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2.加强人员培训。我区整体托育服务不规范,整改难度大,整体将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以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更好的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服务千万家。
  3.发挥示范引领。6月14日,为了充分发挥示范性托育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经区卫健委、区市场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卫健执法大队通过打分及现场勘验的形式,现确定东胜区安达幼儿园等5家机构为第一批“东胜区示范性托育机构”。要求全区托育服务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和借鉴示范性托育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切实做好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专业,为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出更大贡献。
  4.优化服务管理。我单位将积极与区教育体育局协同,进一步对幼儿园向下延伸的托育服务“提质降费”,争取在保证合理开支的情况下,降低婴幼儿家庭经济负担,让所有老百姓接受得了,享受得起托育服务。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