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639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东政发〔2021〕12号
成文日期 2021-04-30 公文时效 正常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1639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东政发〔2021〕12号
成文日期 2021-04-30
公文时效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铜川镇常青村聂家塔社有关土地征用事宜的批复
资料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30 00:00
字号:
打印: 下载:
铜川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妥善解决聂家塔社信访事项工作的请示》(铜政字〔2021〕21号)已收悉,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镇意见,即:按《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巴隆图煤炭有限公司关于征用聂家塔社井田内土地的承诺》,在国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露天煤矿临时用地试点政策不变的前提下,三年内(2024年5月1日前)对常青村聂家塔社位于巴隆图煤矿井田范围内的2900余亩集体土地,按照当年东胜区人民政府相关集体土地临时征用补偿标准进行征用补偿。
  铜川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区能源局、区自然资源分局,积极配合巴隆图煤矿提前制定铜川镇常青村聂家塔社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方案,严格监督企业兑现承诺,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1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铜川镇常青村聂家塔社有关土地征用事宜的批复.doc